无题

gojin 发表于 2008-01-21 16:32:46

好一段时间以来我的上网习惯就是打开抓虾、牛博、豆瓣。有时候MSN、QQ也都懒得上了。除了开网易邮箱以及看网易新闻,我不知道我有多久没上过什么门户网站了。再说那些基本都是“很黄很暴力”的网站,看多了对身体也不好。互联网看似浩瀚无边,其实每个人都只是在自己活动的一角出没。因此下线到现实世界,即使双方都是高龄网虫,但却仿佛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。甚至没一点交叉。机缘巧合坐在一起或很不幸成为同事抬头不见低头见,而结果只是沉默的更沉默,活泼的依然活泼。俗话说缘分有长短,那么,只好就此别过。

每个人都曾犯过这样的错误,以为彼此不分你我,大家看到的世界一样。之后种种现实表明实在太不一样了。有些人知道的早,有些人知道的晚,或依然固执。互相平行在所难免。根本就是隔着一块透明的玻璃在交流。难能发现有共鸣的人,奉为知己。
我想我算知道的早,因此我非常讨厌一些人总是一副把你看穿的愚蠢调子,还显得特他妈知性:他就那么一人;如果是XX,他一定会如何如何,哎哟,我还不知道他……无疑,这时候你能做的就是对他/她竖起中指,我去你妈的。她/他会撂下一句话,看吧,就知道你这副德行。你长长深呼一口气,妈的,被打败了。大多数人大部分情况只能自己跟自己玩,或受不了了,要疯了,不管不顾喧哗、酒醉之后更大的空虚,憋着跟一群哪怕是自己讨厌的人厮混企图赶走寂寞。重要的是有活人围绕即可。聊些八卦打发时间,解解闷。再则,如果刚好跟哪位妇女眼神对位,看着对方鼓起胸脯耀眼四方,于是借着浑身酒气试探一二。所以为什么要喝酒?给自己制造幻觉解闷是其一,为自己的耍流氓服务乃其二。其实,男欢女爱还真没什么,只要是彼此自愿。只是在公告场合,有时候作为外人,看着碍眼。

这种情况下,我还是愿意选择自己玩,哪怕娱乐工具只剩下一双手。我自己一个人在家里发疯也比在外面装疯装逼强。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住了,我外出,我跟熟人生人管他哪里人喝酒,我看到一个让我上下同时肿胀的美女,我希望在与她聊得十分愉悦之后绝不是趁机耍流氓动手脚试探,而是能做到水波不兴平静而坦然很有礼貌地征求对方意见,我们做爱吧?达到这种境界在我看来实在太牛逼。尚未达到,只是希望。否则,还是在家里自己跟自己玩吧。不影响他人,
至少没给他人造成胃口不适。

写博客也同样是
一个很不错的自娱自乐项目。不一定所有博客都是,不一定每一篇都是,但我的这一篇就是。没看很多人都在自己QQ空间或博客上肆意流淌自己忧伤的心情,贴着远看像宠物的睁着正常人类不可能有的巨大双眸,粉嫩的脸蛋上最好还紧贴个极其卡哇伊的V字手势的大头照吗?怎么能说人家自恋呢?操,别这样,人家那是自娱自乐。

所以,要是以上破文字不幸让您看了身体不适,请忽略之。
曾经的这一天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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